我局收到清远市连州九能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有关申请材料,现按《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
一、用地单位:清远市连州九能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连州市星子镇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三、用地位置:连州市星子镇昌黎村委会昌黎村
四、用地面积:3075.33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供电用地
六、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1537.665平方米
七、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日起10日内。
附:有效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在公示有效期内交至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收。咨询电话:0763-6633086。
附件:连州市星子镇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
连州市星子镇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pdf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5日
首页
政务公开
资讯中心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走进连州
网络问政
粤公网安备 44188202000031号